
广东-惠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惠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业经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专项计划根据需要另行下达。惠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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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惠府办〔2016〕16号),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工作按市财政局的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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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惠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2018年印发的《惠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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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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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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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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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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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惠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确保改革后的机构职责依法有效履行,市政府对涉及机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对《惠州市东江水质保护管理规定》等13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条款予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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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政府网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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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现将《惠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惠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19日惠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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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现将《惠州市广场舞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惠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8日惠州市广场舞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广场舞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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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现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惠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4月4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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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2009年度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八月十一日2009年度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转发惠州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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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于2017年1月1日起遵照执行。2013年发布的《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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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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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惠州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粮食局反映。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0月31日惠州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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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及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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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及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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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客观评价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各项工作进展与成效,查找问题改进不足,推动各地各部门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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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为确保省政府下达我市“十二五”期间及2014年节能指标任务的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各县、区的节能任务指标下达给你们,请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惠州市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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